規劃與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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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國際創新中心發展委聘之獨立管理顧問


隨著香港持續推進創新科技發展,香港大學(「港大」)致力擔當領導角色,推動香港成為全球知識與創新樞紐。港大以開拓前沿研究及促進跨學科協作為願景,正籌劃建立上游跨學科研究基建——「國際創新中心」(GIC)。「國際創新中心」將匯聚全球人才、育成變革性理念與解決方案,助力香港實現區域及國際創科發展前沿的宏圖。

為實現此願景,港大自2025年6月起委聘奧雅納諮詢(香港)有限公司(「奧雅納」)擔任GIC項目的獨立管理顧問。奧雅納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選址分析、發展規模與設施規劃的適切性評估,以及全球科研設施發展的國際基準研究。


於2025年8月16日與碧瑤灣居民的諮詢會上,因應有與會人士建議港大提供指示奧雅納進行顧問研究的背景資料,港大於2025年8月22日通過電郵向與會人士提供相關顧問的招標文件資料。其後於2025年9月27日的薄扶林居民諮詢會上,有與會人士進一步建議港大提供就「國際創新中心」選址評估事宜向奧雅納發出之最新及經整合的指示。

有見及此,港大在2025年9月27日的會議上同意更新「國際創新中心」顧問對選址評估的研究範圍,並於網上發佈相關資訊。

以下整合資料旨在闡明港大委任之獨立管理顧問進行選址分析評估的過程。


港大項目團隊在顧問研究期間,指示獨立管理顧問就「選址評估分析」的研究範圍,擴大至招標文件原定工作範疇以外,以評估社區持份者於2025年第二至第三季度,在持份者會議中就「國際創新中心」選址所提出的其他建議地點。

國際創新中心選址評估分析 - 顧問工作概要(截至2025年10月3日)

經更新的管理顧問的《顧問工作概要》如下(選址評估分析部分以粗斜體標示 ):

顧問須:

i. 就政府公布的深科技發展整體策略進行文獻研究,分析香港大學落實政府願景的合適定位與機遇;

ii. 研究分析國際深科技基礎研究設施發展的成功/失敗案例(尤以大學合作項目為重點);

iii.基於上述研究,與港大協商後擬定「國際創新中心」發展詳情,供規劃申請及未來發展之用,內容須包括:-

a. 執行摘要:闡述GIC發展願景如何配合國家「十四五」規劃、施政報告政策目標及香港經濟利益;

b. 說明香港大學的優勢,使其成為發展及管理國際創新中心的合適本地機構;

c. 「國際創新中心」毗鄰港大校園的優勢及合適與否

d. 以下其他選址的優勢及合適與否:(i)北部都會區;(ii)摩星嶺西側及域多利道以北(毗鄰芝加哥大學香港校園);(iii)弘立書院鄰近地塊;

e. 提出各類設施用途最合適分配的實務規劃與空間配置方案;

f. 識別發展期間的潛在風險,並提出預防/緩解措施(如有);

g. 基於研究結果編製簡報供港大使用;及

h. 提供有助於「國際創新中心」發展的其他資訊或數據。

iv. 就選址分析評估(參照第3.c及3.d項),須重點考量以下要項:

- 政府就上述第(i)項所述深科技基礎研究發展所頒布之整體發展策略;

- 就上述第(ii)項所述之國際成功案例,進行關於深層科技基礎研究設施發展的研究與分析;

- 因應地區層面的意見作評估考慮,包括:
(1) 減少使用綠化帶;
(2) 交通可達性與現有道路初步評估;
(3) 岩土工程與施工可行性;
(4) 文物及古跡影響評估;
(5) 土地可用性(已知的規劃/工程發展,如有)。


選址評估結果與顧問研究其他部分完成後,項目團隊將進一步檢視研究結果。

港大將持續與社區保持溝通,並在未來數月繼續聆聽持份者意見,以完善國際創新中心的修訂發展方案。

(中文譯本僅供參考,上述內容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國際創新中⼼」(GIC)毗鄰香港大學校園和多個學術研究中心,在港島帶動協同效應,形成「深科技創新走廊」,匯聚學術和創新生態圈及科研人才庫,有利推動業界合作。中心預計於2027年起分階段建設,進度視乎法定程序進展。

可持續與社區連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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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科研生活圈 便利創新協作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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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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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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